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老教授重要回信精神,引导广大教师继续发扬“严谨治学、甘为人梯”的精神,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严谨治学、甘为人梯”师德先进集体和教书育人榜样(先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我校老教授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立足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教育广大教师“严谨治学、甘为人梯”,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
二、评选范围
(一)师德先进集体:教学科研三级单位。
(二)教书育人榜样(先锋):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业绩突出,长期投身教学科研一线的教师,且须为学校工会会员,曾经获得过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或师德标兵(先进)的教师原则上不再申报。
三、参评条件
(一)师德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教师党支部建设规范,党政团结,工作配合密切,能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积极推进师德学习系统化、经常化,坚持价值导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其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2.教职工队伍团结,有战斗力。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传统和工作作风,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注重师德日常管理,组织教师有计划、有组织、有实效的开展丰富多彩的师德专题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教师有较强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职业道德素养普遍较高。
4.认真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把教师政治关、师德关,近五年内教师无师德失范行为和违规违纪行为。
(二)教书育人榜样(先锋)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家庭道德、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较强的自律意识。为人师表,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宪法及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执教,在教育教学中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始终保持一致,在原则问题上能够明辨是非,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树立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在一线教学科研岗位工作,具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注重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5.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积极参加课程改革,工作业绩突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6.坚持育人为本,深入研究高等教育规律和学生的成长规律。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学生广泛赞誉。
7.具有和谐人际关系。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8.在学校“双一流”建设、“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本科生全程导师制、重大活动和抗击疫情一线等重要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的教师要重点加以推荐。
四、推荐名额
(一)师德先进集体
本年度学校评选师德先进集体5个。各二级党委应严格审核把关,最多报送1个集体参评。
(二)教书育人榜样(先锋)
本年度学校评选教书育人先锋15名,其中排名前5名获得教书育人榜样称号。各二级党委严格审核申报教师政治关、师德关,按照指标分配方案推荐。
五、评选办法及工作安排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评选工作组和专家组。其中评选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教师工作部、校工会的校领导担任,工作组成员包括教师工作部、工会、宣传部、人事处、组织部、统战部、纪委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专家组由各教学科研单位党委书记、评选工作组成员和师生代表组成。
2.单位推荐:各一线教学科研单位在广泛开展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经单位师德建设与监督工作组、党委会审核把关、讨论通过后推荐。
3.专家评审:评选工作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集体资格、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并确定答辩程序和方案。
4.学校审议:将评审建议入选名单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5.宣传激励:开展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并给予如下奖励,教书育人榜样5人,每人奖励5000元;教书育人先锋10人,每人奖励3000元。
获得学校教书育人榜样(先锋)的教师,根据北京市师德类荣誉评选分配指标,优先推荐参加北京市评选。
6.时间安排:
2月下旬,布置评选推荐工作。
3月13日,各单位上报名单及信息并将推荐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sgzb@ustb.edu.cn。
3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
4月初,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后,校内公示。
4月中下旬(校庆期间),召开表彰会。
联系人:教师工作部 李霞飞62333318 韩 雪62333497
校 工 会 黄爱霞62332775 马 特62333369
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
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