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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师德审核备案制度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10-11

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师德审核备案制度,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细则》(校党发〔2022〕45号)、《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学院党组织履行政治责任、把好政治关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18〕42号)、《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教职工党支部把好政治关、师德关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18〕4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学校各级各类荣誉表彰、项目申报、资格审查等事项进行师德全过程审核把关,主要包括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各类人员资格审查等需要对教师师德进行审核的事项。

二、根据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师德审核事项分为“校级及以上事项”、“院(系)级事项”两类。

(一)“校级及以上事项”指由学校或上级单位设置,由学校组织评选或申报的各类荣誉表彰、项目申报、资格审查等事项。

相关事项申报人员经所在基层党组织审核把关后,由牵头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出具审核函件,提供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等材料,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师德审核并反馈意见,审核结果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存档。

(二)“院(系)级事项”指由各院(系)自行设置,由院(系)组织评选或申报的各类荣誉表彰、项目申报、资格审查等事项。

由相关院(系)党组织对申报人员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将审核结果填写《师德审核备案表》(附表1),经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党委教师工作部备案存档。

三、请各单位切实履行政治责任,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把好教师的政治关、师德关,对于把关不严、履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单位按上述通知执行。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工作部。


联 系 人:韩 

联系电话:62333497

电子邮箱:jsgzb@ustb.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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